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内部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根据学校《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工作安排,国际合作学院对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组
组长:高林安 李凯锋
成员:郝俊卿 富 晶 柴莉娜 王 艳 徐 洁
张 瑜 刘晓龙
考核工作组负责审议年度考核相关材料、考核初步结果及相关业绩认定。
二、考核对象
考核范围包括学院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人员)的专任教师、普通管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等次、方法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修订)》(西财大校发〔2022〕28号)执行。
四、优秀推荐名额指标
根据学校公布的2023年各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五、考核程序
(一)12月28日-12月29日:教职工本人撰写个人总结,汇报年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12月30日-1月3日: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国际合作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组对被考核人年度履行职责、工作任务完成进行评价,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议,在学校公布的优秀比例范围内拟定年度考核等次,通知被考核人,并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
(三)1月8日-1月9日:学院将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上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后,在校内公示。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切实落实师德考核,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年度考核坚持业绩和贡献导向,必须以岗位聘用协议为前提,坚持以岗位目标任务为依据,全面、真实、客观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宁缺勿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