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办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3-03-09 点击数:

学工办副主任:刘晓龙

辅导员:高一宁

办公电话:029-84165733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处理涉及学生工作方面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2.负责制定学生工作的计划、总结、制度等;

3.负责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4.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的党团组织和班级建设工作。

6.负责学生的学风、班风、舍风建设工作,指导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实施学生综合测评及各类评优工作;

7.负责开展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补助的管理工作;

8.负责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调查、处理及其他意外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9.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及安全离校工作及学生档案管理、归档工作。

10.负责学生外事纪律和安全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国外学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辅导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诚信教育、劳动教育、美学教育等。

2.负责所带班级党团和班级建设。

3.负责学风建设。

4.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6.负责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负责做好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8.负责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9.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科学研究,参加学生工作相关专题培训。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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