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7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今年我校共有5名“西部项目”申报名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管理

选派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邀请时间起点应在20199月至202012月间)及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二、选派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审核评审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参加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三、“西部项目”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2个月

四、选派专业领域及国外留学单位

“西部项目”录取人员应选择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自行联系派出。

五、申请条件及报送材料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西部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1439 )以及本通知要求方可申报。

六、我校选派条件:

1.根据资助学科领域,我校主要在一线教师岗位选拔;

2.我校访问学者选拔条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校级校聘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具体要求是:

⑴ 各部门应在规定的资助领域内推荐;

⑵ 因我校推荐人选还需经陕西省教育厅受理机构初审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终审,各部门应切实将具有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丰富的优秀学科带头人作为首选人员推荐上报,以确保能够通过评审;

⑶ 各推荐部门还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能够满足我校双语教学需要的师资培养人选,保证回国后承担双语教学任;

⑷ 被推荐人选必须确有意愿出国进修、做访问学者及参与国外科研;

⑸ 被推荐人录取后应能保证在派出期限内按时派出。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派出,造成指标作废的人员及所在学院2年内不给指标、个人5年内不得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⑹ 被推荐人应保证出国后能按期回国(不得提前或延期回国),并保证回校工作。

3.各学院推荐1-2人。

七、上报材料要求及学校选拔程序:

各学院将选拔推荐人选名单及《西安财经大学“西部项目”单位推荐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所在学院意见”一栏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于201948日下午5时前交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逾期不再受理。

国际交流合作处电话:81556208

地址:行政楼B420

附件1: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部门推荐人员申请表.docx

附件2: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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