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1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采取推选单位、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选拔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省教育厅审核材料并确定推荐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终审并确定录取名单。项目选派办法及申报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在留基委官网公布(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

二、时间安排

1.5月1日—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

2.5月10日:申请人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申报材料

3.5月22日前:省教育厅审核受理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需要人才推荐出国留学人选,于5月1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国际合作交流处综合办公室,上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不要装订。电子版发至gjc@mail.xaufe.edu.cn。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2.学校审核、上报材料。学校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交教育厅,并由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上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对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详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39)。

2.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3.2023年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4. 有关本项目常见问题解答和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可访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查询。

5. 申请人需符合西安财经大学派出相关要求。http://renshi.xaufe.edu.cn/info/1150/1416.htm

五、联系方式

柴老师:029-84180543  

行政楼A座302



附件1.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部门推荐人员申请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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