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我校国际会议申办流程,特制定本程序。一般国际会议申办需在会议举办前3个月提供相关审批材料。
一、申请材料
(1)会议请示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2)会议经费来源及预算
(3)外宾名单
(4)有关国际组织情况及相关背景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交国际合作交流处综合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A座302),电子版发国际合作交流处邮箱gjc@mail.xaufe.edu.cn。
二、申请流程
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国际合作交流处向省教育厅报送申请材料。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向省政府报请示文件。报省政府同意后,教育厅下达批复,学校接到批复,通知办会具体部门。
三、会议总结
申报单位须于会后7日内将会议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电子版发邮箱。会议总结(至少包含3张以上现场照片)署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国际合作交流处将对总结内容是否丰富、详实和完整进行审核。
附件:申报国际会议请示文件要求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