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1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开创新时代孔子学院发展新局面,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函》(语言中心〔2021〕50号)的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21年我校海外孔子学院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1年5月26日至6月6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www.clecteacher.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附件1和附件2)。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或有2学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须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请于6月4日上午之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行政楼A座3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c@mail.xaufe.edu.cn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如实对其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二)单位审核

1.请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2.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发送。

五、选拔考试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6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语合中心备案的人才库内骨干教师无须参加选拔考试。现在岗志愿者无须回国参加考试,可在线参加选拔考试。

六、录取培训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培训人员。待正式录取后,通知将发送至中方承办院校和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语合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孔子学院骨干教师赴任前须参加语合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029-84180543


附件1:2021年中方承办院校申报资助外派教师岗位需求汇总表

附件2: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汇总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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