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新商科”背景下经管类一流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17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23年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获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项2024〕2号),陕西省教育厅统筹,我校牵头申报的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新商科”背景下经管类一流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申请已获得批准,现将选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选派专业

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二)合作院校

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

德国:德国财经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

    英国:罗汉普顿大学

法国:巴黎东大学

二、项目管理

请各单位完善具体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执行:一是做好人员储备及选拔工作,并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录取人员的派出时间。二是配合学校做好在外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三是做好年度总结工作,具体请按照当年的总结通知执行。四是加强对访学回国人员的考核管理,充分利用回国人员优势,扩大留学收益。

三、2024年人员选派工作

从即日起,2024年本项目的人员选派工作开始启动,具体流程如下: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6月10日前

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登陆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17查看了解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等申报要求;2.申请人根据自身专业联系四所国外合作单位,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相关申请材料3.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材料清单见附件1)。

6月11-6月21日

专家评审、学校审核

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审核。

6月22日-28日

网上申报及推荐

申请人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学校将推荐材料提交省级主管部门。

6月29日-7月10日

省级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推荐

项目主管部门对推荐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并将推荐材料从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提交。

7月-8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师公派访学工作,提前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和资助,提升我校教师国际交流水平。

(二)请各单位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申请人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部门推荐表》(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非学历学位教育)》(附件3)等应提交材料按照清单要求(附件1)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长安校区行政楼A30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jc@mail.xaufe.edu.cn。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符合西安财经大学派出相关要求http://renshi.xaufe.edu.cn/info/1150/1416.htm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https://www.csc.edu.cn/(国家留学网)。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4180543



附件:1. 应提交材料清单

2.《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部门推荐表》

3.《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非学历学位教育)》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4年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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