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大学来华留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6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西安财经大学来华留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经2021年5月27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财经大学

2021年6月10日



西安财经大学来华留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来华留学本科生(以下简称:学历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体现以生为本的理念,依据《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西安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安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西安财经大学来华留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历生校内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历生在校期间申请转专业时间为第一学年第2学期第9周。

第四条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历生的人数根据教学资源情况确定。优势专业一般控制在本专业相应年级人数的20%左右,其他专业控制在本专业相应年级人数的10%以内。不足按1人计算。

第二章  条件与要求

第五条  学历生申请转专业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时,所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且无考试作弊记录,无补考,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预转入专业和目前就读专业同属国际教育学院开设专业;

(三)转专业考试成绩及其它情况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所修课程有补考的;

(二)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留级的;

(四)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五)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中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历生填写《西安财经大学来华留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交国际教育学院进行学历生转专业资格审核。

第八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历生需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转专业的主要考核依据是已修完的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及平时表现。

第九条  国际教育学院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

第十条  国际教育学院为新转入的学历生办理学籍变动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  转入学生管理

第十一条  转专业的学历生的学号不变,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学历生转专业后,接收专业需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对转入学历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和成绩进行认定、转换,或补修课程。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2020级来华留学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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