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精神,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2020年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项目。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选派条件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基本条件参照《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第三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1?from=timeline,见附件1)。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2)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5. 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
6.优先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7.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回国服务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1)在2020年1月1日-1月6日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
(2)根据基金委选派办法,按“材料清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3>准备相关材料。注意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应在2020年4月1日以后;
(3)填写《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2)。
2.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2020年1月7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综合办公室(行政楼A302),电子版请发邮箱gjc@xaufe.edu.cn。
附件:1. 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 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