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与新加坡两国教育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将从有关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选派英语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攻读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
一、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2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选派专业
应用语言学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新方提供在新留学期间的奖学金。
二、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在职英语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具有英语教学工作经历,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雅思成绩不低于7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8分(有效期内,不晚于2021年3月前提交)。
三、申请受理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请于2020年11月2-6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
(1)按要求填好的新方申请表2份(Appln Form,Supplementary Form) 及隐私保护声明书1份;
(2)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3)自本科起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自本科起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6)有效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若内容为中文,需附英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或申请人现所在单位/发证单位公章;同时,请自行制作英文封面及目录,将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请准备纸质原件、复印件各1份,电子版1份,并于2020年11月9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交到国际合作交流处综合办公室305。逾期将不予受理。
3.申请受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学校负责受理本校在职人员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统一将推荐人选对外联系材料统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评审及录取
本奖学金实行差额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人选向新方推荐;新方确定参加选拔考试人员名单并进行选拔考试,时间暂定2021年3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派出
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派出时间暂定为2021年7月,具体时间根据新方录取通知确定。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4180543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