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2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年内至多可申请2次资助,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9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注意: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三、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20日。

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部门审核。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

3.申请受理方式

请各学院(部)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严格把关,于1118日前统一将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见附件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一式三份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综合办公室(行政楼A302),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c@mail.xaufe.edu.cn。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何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4180543

 

附件1: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简章.pdf

附件2: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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