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科研、教学和文化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育合作协议》,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名额及留学期限
(1)莫斯科大学
访问学者(20人):3-10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人):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圣彼得堡大学
访问学者(10人):3-10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0人):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选派专业
(1)莫斯科大学: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材料科学、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优势专业。
(2)圣彼得堡大学:
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3.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两校均免学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注意: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的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
(1)须为我校正式在职在岗教职工。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仅莫斯科大学):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88规定的俄语条件。
三、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01月01日—10日。
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并提交所在部门审核。
网报填写中注意事项:
(1)“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2)“派出渠道”请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2.应提交材料
(1)部门推荐人员名单。
(2)请先行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见附件)准备对外联系材料。
注意:对外联系材料申请时无需提交,具体提交时间留学基金委将另行通知。
3.申请受理方式
请各学院(部)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严格把关,于2021年01月08日前统一将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见附件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一式三份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综合办公室(行政楼A302),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c@mail.xaufe.edu.cn。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何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4180543
附件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
附件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