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处长职责

作者: 时间:2019-03-24 点击数:


1.主持全处工作,主管政治思想、廉政勤政、机关作风建设、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等工作;

2.就重大涉外问题及部门重要工作向主管校领导请示报告并为其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就重大涉外问题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联络、协调,会同校内有关部门、校外业务部门开展具体工作;

3.负责学校各项外事政策、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统筹管理学校因公出国(境)审批;

5.统筹规划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合作项目及校际交流工作的协调工作;拓展与国(境)外、港澳台高等院校、学术机构及其他组织团体的交流合作渠道;

6.负责拟定学校年度出访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重大外事接待活动;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国际合作交流处


 

 

Copyright© 西安财经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