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校英语教师进修项目遴选通知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时间:2007-12-19 点击数:

2008年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校

英语教师进修项目遴选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08年高校英语教师赴新加

坡南洋理工大学英语进修项目派出教师的通知”,我校将

根据通知精神进行选拔,推荐1名候选教师参加初选。现将

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新加坡两国教育部2006年签订的《教育交流与

合作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从我

国有关高校选派35名(其中5名来自海南省)英语教师赴新加

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进行为期10个月的英语教学法

进修。进修结束后,将从中择优选拔5名学员继续在新攻读

硕士学位12个月。

2008年度本项目将继续选派我国有关高等院校35名英语教师

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参加英语教学法进修。被

录取的留学人员在新加坡期间的学费由南洋理工大学负担,生

活费由中、新双方共同负担,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

基金负担。留学人员将于2008年7月派出留学期限为10个月。

在培训结束后被择优选拨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学员,国

家留学基金委将会视其接受10个月英语进修及攻读12个月硕

士学位为同一项目,只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攻读硕

士学位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由新方提供。

二、候选人条件

留学类别:进修生。

名额:全国范围选派35人,陕西省推荐6人(含西安外国语

大学2名),我校推荐1名候选教师。

候选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

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

务的责任心;

②身心健康;

③高校在职青年英语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④具有大学英语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

书,并具有从事英语教学工作经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

强的英语会话及写作能力;

⑤政治素质良好;

⑥有雅思成绩者优先;

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候选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

的其他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⑧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或不按期办

理派出手续,则本项目奖学金自动取消。

三、申请要求与截止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以上条件及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推荐1

名候选人,并将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于2007年12月10

日下午5时前报送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电话:82348601

联系人:宗晓燕

凡末按要求准备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有

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

2008年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校

英语教师进修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请登陆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

网上报名后,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有

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

公章。)

2、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士学位证书复印

件和大学成绩单(申英文对照、均须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3、提交《申请指南》规定的申请材料(除英文申请表外)

(见附件二,包括两封推荐信、两篇英文文章和一份教

案);

4、填写完整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三);

5、雅思成绩5.5分以上(须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两年有效期内)

(可选择提交);

6、申请人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候选人将于2008年3月1日至7日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参

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共同组

织的项目选拔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有关考试的具体事宜

将于2008年1月另行通知。

三、根据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候选人应在递交

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

民币,届时请将有关费用汇至如下地址,并将交费凭据复

印件连同申请材料一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合作与

咨询部。

开户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注明:“南洋理工大学英语教师进修项目”及候选人姓名

四、此项目实行差额录取,候选人经录取后,须按照国家

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

订《资助出国协议书》、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交存留学

保证金等相关手续。

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候选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

的其他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或不按期办理派出手续,则本项

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附件一、《候选人简要信息一览表》

二、《申请指南》

三、英文申请表

以上附件直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www.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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