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2008年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选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陕教外(2008)5号文件精神,2008年我省“西部项目”选派100名。经过我院的努力,今年省教育厅在原基础上分配给我院可选6名“西部项目”名额。为更有利于我院教师申报,请各部门做好宣传,积极鼓励教师申报,扩大我院教师出国进修渠道。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文件精神印发各部门。请各部门按照文件精神,将选派实施方案传达到各位教师,并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学科发展需要作重点推荐。有关申报材料的表格请申报人自行从(网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register.jsf)上下载查询使用。
请各部门根据文件内容要求,将选派人员材料于3月20日前报西安财经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陕西省教育厅陕教外(2008)5号文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年3月17日
陕西省教育厅文件
陕教外〔2008〕5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其子项目选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秘出〔2007〕3558号)精神,为更好地落实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续签《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协议,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学校等有关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要,现将我省200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的选派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计划
根据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和省内急需人才培养计划,以及我省配套资金情况,2008年我省“西部项目”选派100名,子项目选派43名。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西部项目”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选派100名,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西部项目”子项目
1.中学英语教师赴英国里丁大学研修项目:选派14名,研修期限为3个月。
2.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赴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亚太经济政府学院研修项目:选派29名,研修期限为3个月。
三、选派学科专业及国外留学单位
1.重点资助学科。自然科学类:电子信息、通信技术、生物化学工程、航空航天技术、计算机科学、制造、能源、医学、农学、新材料等;社会科学类:环保、经济、金融、贸易、教育、旅游、管理等。
2.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四、选派范围对象
1.范围: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有关重点中学、单位。
2.对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及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年轻骨干人员。
五、选派办法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共同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的办法,择优录取,按需派遣。
六、“西部项目”及子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请有关高校、单位推荐“西部项目”及子项目人选时,按1:1.5—1:2比例确定推荐人选,不得等额或超额推荐。各单位所分配名额使用不足者,由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调剂。
七、配套经费
依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费出国留学资助标准,“西部项目”按13万元/年/人计算,子项目按7.56万/3个月/人计算,除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留学总费用的二分之一外,地方配套资金由选派院校、科研单位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解决。
八、申请条件
各选派学校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十一五”规划中教学、科研、产业、学科建设的急需人才推荐出国留学人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及“西部项目”子项目的具体要求(项目申请选拔条件附后)。
九、项目实施步骤
1.咨询、报名受理:2008年1月25日至3月20日进行咨询、网上报名;3月21日至3月30日向项目受理办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省教育厅国际处“西部项目”受理办。
2.地方专家评审:5月—6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申请材料进行阅评,并将初审情况及参加联合评审候选人名单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3.联合专家评审:7月22日至7月26日,省教育厅聘请的专家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聘请的专家联合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
4.审批录取:依据专家联评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于2008年8月公布录取名单。
5.外语培训及派出
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31日,符合派出条件的被录取人员陆续办理派出手续。外语水平未达到国家要求的被录取人员要接受外语培训。
十、申报材料
2008年“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register.jsf)。申请者需提交申请表等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一律使用A4纸打印,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具体要求及相关要求见附件4。
十一、其它
1.配套资金划拨办法
为了保证“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选派、派出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有关高校、院所、中学及单位在申请者初审取得合格后,须及时将配套资金以银行划转的形式按下列帐号划拨。
开户名称:陕西省教育厅
银行帐号:78660188000018503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2.获得“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应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受理机构
陕西省2008年实施“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的受理机构为陕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刘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7338580;029—87341908
传 真:029—87347394
附件:1.“西部项目”及子项目名额分配表
2.“西部项目”申请选拔条件
3.关于准备200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